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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26日 18:45  点击:[]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政策文件、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和《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道德品质、专业技能、科研素质及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以招收德才兼备的优秀大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开展复试工作。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复试资格审查组、调剂审查组、录取检查组、综合保障组、复试监督组、申诉处置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过程管理。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复试考生范围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

2.申请调剂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

(二)分数线标准

严格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文件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分别确定2025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

(三)拟招生计划(最终以上级部门下达指标为准)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备注

135200

音乐

59

含推免生1名

135300

舞蹈

2


045111

学科教学

(音乐)

3

1.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联合培养2名

2.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联合培养1名

130100

艺术学

4


注:根据第一志愿各专业拟录取情况,可能会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数作调整。

(四)复试名单确定

1.根据初试成绩择优排序,拟定复试名单(包括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包括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资格审查。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贵州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详见https://yjsc.gznu.edu.cn/info/1553/96336.htm)要求,将个人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提前准备好供审查。调剂考生资料提交时间,随调剂复试通知发送。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150%(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具体根据不同专业生源情况确定。

(五)复试时间

1.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20254月1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54月

(六)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复试

(七)复试地点

贵州省贵阳贵安花溪大学城栋青路1号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74号楼音乐学院东校区西门旁)

(八)复试内容与要求

专业

研究

方向

科目一

(专业技能)

100分

科目二

(面试)

专业综合

90分

英语

10分

130100

艺术学

音乐史

专业论文写作

现场抽答问题

口试

民族

音乐学

专业论文写作

现场抽答

问题

口试

135200

音 乐

声乐

表演

美声唱法演唱中外歌曲六首,要求涵盖歌剧咏叹调两首(中外作品均可)、两首艺术歌曲(一首中国作品,一首外国作品)、两首近现代创作歌曲,要求用两种不同国家的原文演唱外国作品不低于两首。

现场抽答

问题



口试

民族唱法演唱歌曲六首,要求涵盖中国民族歌剧选段、戏曲选段、中国民歌、创作民歌。

器乐

表演

背谱演奏作品四首,下列内容选考其一:

1.管弦乐器。包括练习曲一首大、中型乐曲二首奏鸣曲或协奏曲的一个乐章。

2.中国乐器。要求大、中型以上不同时期的作品四首。

钢琴

表演

背谱演奏中外作品四首。涵盖练习曲、复调、奏鸣曲、中外乐曲。练习曲要求演奏肖邦(作品10之3、6,作品25之2、7、9除外)、李斯特或其相应水平以上的作品,奏鸣曲要求至少一个快板乐章。

作曲

1.提交原创作品三首。

2.演奏钢琴作品首。难度不低于车尔尼流畅练习曲849。

3.根据指定的音乐核心动机创作一首和声前奏曲。

要求:

①采用四部和声进行的方式写作。

②能合理运用调内和弦以及半音离调、转调等技术。

③作品结构为单三部曲式。

民族音乐传承

背谱演唱(奏)自选少数民族民歌或传统乐曲共三首,抽考民歌三首。

音乐

教育

1.自选一首声乐、钢琴或器乐作品,背谱演唱或演奏。

2.钢琴弹唱:自选弹唱作品首,现场抽签即兴伴奏弹唱

3.合唱指挥:自选作品首,自备音响用U盘拷贝带入考场(mp3格式)


1.试讲。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内容,作10分钟内的试讲。

2.现场抽答问题。

口试

135300

舞蹈

舞蹈

表演

1.表演一个舞蹈剧目和一个舞蹈组合。剧目和组合须为不同民族或风格。

2.展示舞蹈技术、技巧。

现场抽答问题

口试

舞蹈教育

1.表演一个舞蹈剧目。

2.展示舞蹈技术、技巧。

1.试讲。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内容,作10分钟内的试讲。

2.现场抽答问题。

口试

045111


学 科

教 学

(音乐)

不区分研究方向

1.自选一首声乐、钢琴或器乐作品,背谱演唱或演奏。声乐可自带钢琴伴奏。

2.考生自选声乐作品首,用钢琴自弹自唱。

3.考生自选曲目首,进行合唱指挥能力展示。曲目音频自备mp3格式)

1.试讲。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内容,作10分钟内的试讲。

2.现场抽答问题。

口试

说明:

1.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专业课程。

2.音乐(135200)、学科教学(音乐)(045111)专业加试《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

3.舞蹈(135300)专业加试《中国民族民间舞》和《舞蹈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加试内容:自选两个不同民族风格的民间舞组合,加试组合不能与科目一表演剧目和组合为同一民族风格。《舞蹈基训》加试内容:控制组合或跳跃组合,二选一。

)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为 200 分。其中,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 分、面试满分 100 分英语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 分计入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低于 12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须加试,加试科目每门总分为 100分。加试成绩不入复试总分,但加试科目单门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各专业分别按所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若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成绩占比为50%,复试成绩占比为50%。

四、体检

(一)拟录取阶段,考生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二)拟录取名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考生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至拟录取培养单位。第一志愿复试期间,我校校医院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相关安排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纪律要求

所有考生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复试。我院严格执照相关规定,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复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申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51-86786001

2、申诉电话:0851-867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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