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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5级使用)

2015年11月24日 16:33  点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舞蹈理论素养,舞蹈表演及舞蹈教学能力的复合型专门人才。所培养的学生能够在文化馆、演出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舞蹈培训机构和部门从事舞蹈表演、教学以及与舞蹈艺术有关的实际工作。

二、培养规格

(一)人才培养规格依据   

1、舞蹈事业迅速发展,社会及我省艺术团体对专业舞蹈人员的需求也随之扩大,出现了专业舞蹈人才严重短缺,因此需要加我省高等院校的舞蹈人才培养计划,有效地保证贵州舞蹈人才的储备供给

   2、舞蹈学本科培养计划的修改,是推动我省全民艺术素质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舞蹈教育在青少年全面发展中具有突出重要的地位,它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的培养、意志品质的塑造、身体素质的增强、审美能力的提高等,具有其它课堂教育所无法代替的积极作用。

  3贵州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绚丽多姿的民族舞蹈具有无比强盛的原始生命力其显赫突出的文化价值。现我省从事贵州舞蹈研究的人员屈指可数,这不利于我省民族舞蹈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加强培养具有一定舞蹈理论基础的舞蹈人才,利于改善当前我省舞蹈人才知识结构,为我省民族舞蹈的继承与发展储备后续人才。

   4、有助提高我省舞蹈人员的文化素养。专业舞蹈工作者由于从小就接受专业基本功的训练,对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掌握相对薄弱,学历层次普遍偏低,舞蹈学专业培养计划的修改,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强调专业技术技巧的学习之外,还要求学习相关的文化知识,以提高个人的文化修养,重视综合能力的提高。不仅为专业舞蹈人员的进一步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平台,也迎合了中小学的教育制度改革,为中小学培养及输送舞蹈师资搭建了桥梁。

 

(二)人才培养规格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及高尚的道德品质。养成求实创新的学风,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舞蹈艺术的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了解舞蹈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能独立表演、教学以及具从事本专业初步科研的能力。

4、具有适应社会,获取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及与人合作共事的能力,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与时俱进的现代意识。

 

三、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四、学制

标准学制为4年,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五、学分

毕业所需总学分为:  175   学分;其中,通识课程  43   学分;专业课程  106   学分;综合实践课程   26  学分;

 

六、本专业的课程设计思路及课程关系

(一)课程设计的理念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舞蹈理论基础,具备表演、教学等能力的复合性人才。基于这一宗旨,课程主要设置为舞蹈理论课程和舞蹈实践课程,两类课程交叉进行。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需要,本专业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通过四年系统的学习,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舞蹈表演及教学能力,以此实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全面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

 

(二)人才培养规格与具体开设课程之间的关系

舞蹈学专业人才知识、素质和能力发展与开设课程关系表

核心知识、能力和素质名称

           主要课程

              所在模块

舞蹈肢体开发及表演协调能力训练

舞蹈基础训练(1-4)、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汉族民间舞、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一)等

基础课程

舞蹈理论及史论知识

中国舞蹈史、舞蹈舞蹈史、舞蹈学导论、舞蹈教育学、心理学等

 

专业核心课程

舞蹈表演及教育能力

贵州少数民族民间舞、西南少数民族民间舞、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二)、等

舞蹈教育综合能力训练

中国古典舞身韵、舞蹈解剖学、现代舞基训、舞蹈创编等

舞蹈教育发展课程

 

(三)课程之间的相互关系

本专业课程设置遵循肢体训练的要求及舞蹈教学循序渐进的规律,按照舞蹈学培养标准,强调能力本位原则,整合科目课程,突出理论课程与教学实践环节相互交叉。课程设置包括以下三类课程:

(1)基础课程中,开设了舞蹈基础训练(1-4)、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汉族民间舞、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一)等课程,其主要任务解决舞蹈学专业学生肢体的柔韧性、控制性等,加强肢体可控能力训练的同时,开设民族民间舞蹈课程,让其掌握一定基础的中国民间舞蹈表演风格,为其具备学习舞蹈学专业基础。

    (2)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是在基础课程训练的基础上,加强理论和实践计划。课程包括中国舞蹈史、舞蹈舞蹈史、舞蹈学导论等文化史论课程;舞蹈教育学、心理学等舞蹈教育基础理论课;贵州少数民族民间舞、西南少数民族民间舞、中国少数民族民间舞(二)等实践课程。其目的培养具有一定舞蹈文化理论素养、一定的舞蹈教育理论基础、较好掌握代表性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的综合表演能力。

(3)发展课程的设置,是在基础课程及核心课程的基础上,加强社会舞蹈教学工作需求开设,课程包括中国古典舞身韵、舞蹈解剖学、现代舞基训、舞蹈创编等课程,以突出实践为主,理论课程为辅,表、教、编为一体,加强学生的舞蹈综合素质能力,以适应社会对舞蹈人才综合能力的需求。

 基础课程贯穿教学过程始终,层级递进的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让学生加强对舞蹈艺术的认知与理解。一年级课程的开设以基础课程为主,通过增设少量专业核心课程的过渡,逐步完成到二、三年级以核心课程为主的课程设置的转变。核心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加强学生的理论素养,并结合实践全面提升艺术修养与表演能力,为第三阶段发展课程的开设奠定基础。

 

七、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贵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

 

 

 

 

 

 

 

 

 

 

 

 

九、课程结构及学分分布

非教师教育类专业

课程结构

分模块

课程性质

学 分

所占比例

 

 

通识课程

思品与政治类、运动与健康类、方法与工具类、阅读与欣赏类、科技与社会类、热点与争鸣类、经济与人生等

选修

理论

8

5﹪

实践

 

 

必修

理论

35

20﹪

实践

 

 

 

 

 

 

 

 

专业课程

 

相关学科基础课程

选修

理论

2

1﹪

实践

 

 

必修

理论

6

4﹪

实践

 

 

 

本专业基础课程

选修

理论

 2

1﹪

实践

   15

9﹪

必修

理论

 

 

实践

 28

16﹪

 

专业核心课程

选修

理论

 

 

实践

 

 

必修

理论

11

6﹪

实践

 18

10﹪

 

发展方向课程

选修

理论

   2

1﹪

实践

 22

13﹪

必修

理论

 

 

实践

 

 

 

 

 

综合实践课程

通识类综合实践课程

必修

实践

6

3﹪

专业类综合实践课程

必修

实践

12

7﹪

职业技能训练课程

必修

实践

4

2﹪

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课程

必修

实践

4

2﹪

合计

175

100﹪

主要环节比例:毕业总学分    175   ,实践环节学分  124    ,占总学分的   71  %;

选修课程学分   51 ,占总学分的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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