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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2015年11月25日 15:26  点击:[]

院办发[2007]5号

为了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强化教学管理,促进教学工作的规范化,使我院的教学工作有章可循。特针对我院外聘教师办法作以下规定:

一、原则上外聘教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

二、外聘教师必须经过其相关学科组严格的考察,学科组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三、聘用时签定聘用合同,学院发给聘用教师“聘用证书”。

四、外聘教师的待遇与学院同职称的教师相同,经费由学院津贴支付。

五、外聘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安心授课,研究教学,对学生负责,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

六、外聘教师不参加年度考核;可以不参加学校的活动。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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