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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5年11月24日 17:26  点击:[]

(学科专业代码: 130100)

一、培养目标

1.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内涵,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的理想。

2.掌握艺术史学、艺术美学、艺术教育学、艺术人类学、音乐学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具备较高的艺术研究、艺术创作、艺术实践和艺术评鉴能力。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研究方向

1.中国艺术史

2.外国艺术史

3.艺术教育

4.艺术人类学

5.艺术创作

6.艺术表演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为3—5年。

四、培养方式

1.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组制。导师(组)负责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新生入学后半年内完成),指导学生学习和科学研究,组织开题和指导学位(毕业)论文等。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法以课程学习为先导,采用授课、自学、讨论和实践(教育实习、创作或表演)几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性学习。授课与自学方式重点学习基础理论,讨论与实践方式是提高理论修养和专业应用能力的主要途径,学位(毕业)论文与作品汇报是对学习与研究能力的检验。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具体内容详见《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六、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方式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论文、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成绩评定应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定方式主要采取三种:百分制、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二级制(“合格”、“不合格”)。

七、学位论文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须具备较强的本专业学科研究能力和实践应用水平,主要包括:

1.在第一、二、三学期完成主要必修课和选修课后,在第四学期进行开题,要求研究生认真撰写开题报告(三千至五千字)。开题报告要进行全面的文献调研,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成果要进行分析综述,所选题目要符合本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有相当的创新性和可行性,同时,又要有充分的资料,论述清晰,预期效果明确。

2.本专业硕士学位(毕业)论文的撰写要在开题立项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不能偏离立项主题,研究要充分,深入,能体现良好的专业基础理论应用能力和专业创新水平。学位(毕业)论文不少于2.5万字。

八、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水平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硕士研究生未通过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可进行延期答辩(或再次答辩)。学位(毕业)论文答辩仍未通过,学习年限已满,且已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以及其他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给予结业证书。


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类别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学时

考核

方式

授课单位

公共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第1学期

36

2

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第1学期

18

1

考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础英语(上)

第1学期

54

3

考试

大学外语教学部

基础英语(下)

第2学期

54

3

考试

大学外语教学部

专业必修课

研究方向专业课

第1-4学期

72

4

考试

音乐学院

艺术作品分析I

第1学期

36

2

考试

音乐学院

艺术作品分析II

第2学期

36

2

考试

音乐学院

钢琴即兴伴奏研究

第1学期

36

2

考试

音乐学院

合唱指挥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艺术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第3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专业英语

第3学期

36

2

考试

音乐学院

音乐学概论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音乐教学法

第1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原理

第1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音乐微格教学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心理学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中国现当代音乐研究

第1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贵州少数民族音乐概述

第1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西方现当代音乐研究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复调研究

第3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高级和声研究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艺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第3 学期

54

3

考查

音乐学院

艺术人类学田野调查与案头作业

第3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合唱、合奏与伴奏

第3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中外歌剧研究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钢琴即兴伴奏研究

第3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钢琴艺术史研究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合奏指挥

第3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声乐

第3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中外舞蹈史研究

第1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专业

选修课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概论

第2 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意大利语和德语

第1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舞蹈技能训练

第1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表演基础与理论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器乐

第2学期

36

2

考查

音乐学院

补修

课程

基本乐理

第1 学期

36

0

考查

音乐学院

视唱练耳

第2学期

36

0

考试

音乐学院

实习实践(计2学分):要求在艺术教育、研究或传播机构实习八周

德育活动(计1学分):德育学分考核内容及积分根据《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德育考核规定(试行)》执行。

就业指导(计1学分):由学校和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计)。

说明:1. 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9学分,专业必修课16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6学分,必修环节为4学分。

2.补修课针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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